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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必虎教授应邀参加旅游法立法研讨会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935 发布日期:2011-05-30

526日至27日,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应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旅游法立法研讨会。出席本次研讨会的领导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组组长石秀诗,旅游法起草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旅游法起草组副组长、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周铁农在致辞中指出,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旅游是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需求和权利,我们要保障好这一权利的实现。为了向旅游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旅游法,以确立我国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发展措施,并规范涉及旅游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石秀诗在讲话中指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旅游业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在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朱之鑫在讲话中说,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活动牵涉多方面利益关系。我国旅游业虽然发展速度快、产业规模大,但起步晚,在规划管理、旅游产品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建设、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我国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关系重大。从国际经验看,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尽快研究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的旅游法,以此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旅游的法制化管理。邵琪伟主要介绍了中国旅游业发展情况和中国旅游业界对国家立旅游法的热切期盼。他说,中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必须依赖于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我国旅游业进入大众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公民的旅游意识将不断增强、群众的旅游热情将持续高涨,要求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旅游产业化发展,要求产业运行机制与市场管理体制相协调、资源环境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一致、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有机结合,这都必须依靠旅游立法来保障。

研讨会上,吴必虎教授与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国际饭店与餐馆协会、意大利、日本等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官员或专家,分别就国内外旅游立法现状及趋势、旅游业监管体制、旅游者权利义务、旅游规划和旅游民事关系特殊性等旅游立法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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